2009年七一大遊行照片
Pictures from the Jul-1 2009 Rally…

July 2nd, 2009 by 撐港台運動 SaveRTHK Campaign


(照片提供:邱祖淇 Photographs: Joe C.K. Y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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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七一大遊行照片

學聯 6.26 遊行照片

June 26th, 2009 by 撐港台運動 SaveRTHK Campaign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於2009年6月26日(星期五)發起「堅拒政治打壓 捍衛港台自主」遊行,要求特區政府回應近期左派人士又向香港電台施壓的事件及堅拒政治勢力直接或間接干預香港媒體的運作;並讓香港電台獨立自主,脫離政府部門行列,成為受公帑資助的獨立公共廣播機構。遊行路線是由中環匯豐總行至中環政府總部。「撐港台運動」也有到場聲援。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及梁國雄等也有到一齊力撐港台。

攝影:盧偉明

練乙錚: 論「反共」(信報 2009/06/23)

June 25th, 2009 by 李銳華 Clement

【原載自 2009 年 6 月 23 日《信報財經新聞》】

「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幹事張志剛指摘香港電台電視節目主持李小薇反共,引起廣泛關注,筆者今天和大家議一議反共這回事,先從國情裏的法律和政治層面談起。

如果「反共」指反對共產主義思想或理論,那麼在共和國《憲法》保障的各種自由之下,這種「反共」沒有問題,根本不必討論;如果指的是反對中國共產黨,則問題有趣得多,值得深入研究;下面談的,就是這個意義的「反共」。

今年二月二十八日最新修訂的我國《刑法》,沒有「反黨罪」,也沒有「反共罪」。事實上,整部《刑法》,「共產」一詞,提都沒有提,「黨」字一次也沒出現;「反」字只在「違反」一詞中見到,其受詞則無一例外是一些國家法規。從這個角度看,這部《刑法》具現代性,反映立法者已經能夠把國法與黨紀分辨清楚。建國初年的《刑法》,存有灰色地帶,「反共」之為罪行,法律上有爭議,那是因為當時的版本裏,有所謂「反革命罪」,是最嚴重的一類罪行,通常指以推翻現政權為目的的行為,包括背叛祖國、顛覆或分裂國家、投敵、叛亂等,但這些罪的受侵犯客體只是政府、政權或國家,而不是黨;當然,在黨國不分的年代裏,這個分別不重要,黨即是國,「反黨」即「反革命」,是死罪。中國這個「反革命罪」,於一九二七年三月首先由國民黨控制的武漢「國民政府」泡製,四月便發生駭人聽聞的「清黨」大屠殺,殺的正正是「國共合作」中的共產黨員及其支持者,所用的法律理據,便是那部新鮮出籠的《反革命罪條例》。一九三七年,共產黨亦步亦趨效法國民黨,在解放區推出自己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全國解放後,此法於五一年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七九年「反革命罪」併入《刑法》第一章,至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此罪才從《刑法》中消失,替代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與「反黨」或「反共」概念有較清楚分野,是歷史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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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星期五)︰學聯發起遊行請願 要求特區政府捍衛港台編輯自主

June 24th, 2009 by 撐港台運動 SaveRTHK Campaign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堅拒政治打壓 捍衛港台自主」遊行

  香港電台《議事論事》在本年6月4日晚播出「守護最後的燭光」。其後,有評論轉述「中央相關官員」對節目不滿、節目內容令「中央官員大為震驚」,令人憂慮港台將進一步受到政治打壓,及編輯自主受到威脅。

  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服務媒體,應本著良知,為公眾服務、為公眾發聲,而非淪為國家喉舌。主權移交以來,媒體自我審查日益嚴重,港台仍能恪守社會責任,值得社會肯定。特區政府必須捍衛言論自由這香港核心價值,向中央堅定地提出港台的新聞及編輯自主不容侵犯,堅拒任何政治勢力恫嚇港台。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將於2009年6月26日(星期五)發起「堅拒政治打壓 捍衛港台自主」遊行,要求特區政府回應事件及堅拒政治勢力直接或間接干預香港媒體的運作;並讓香港電台獨立自主,脫離政府部門行列,成為受公帑資助的獨立公共廣播機構。

  遊行詳情如下:

日  期:2009年6月26日(星期五)
集合時間:12:45pm
路  線:中環匯豐總行 -> 中環政府總部

學聯聲明: http://www.hkfs.org.hk/declarations/20090620

  歡迎所有市民及團體參與遊行,如有查詢,請致電 2380 8308 與學聯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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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撐港台運動」也會到場聲援學聯的同學。歡迎各位朋友也來到場打氣。(查詢: info@SaveRTHK.org)

聲明: 「六四」節目捱批   港台編輯自主受壓

June 17th, 2009 by 撐港台運動 SaveRTHK Campaign

議事論事 2009年6月4日 — 「守護最後的燭光」

【「撐港台運動」聲明 。 香港 。 2009 年 6 月 17 日】

緊接親政府報章聲稱香港電台議事論事六月四日的節目「令中央官員大為震驚」後,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張志剛在另一報章發表文章,質疑香港傳媒,尤其是香港電台的節目反共,充分反映張先生的共產黨傳媒角色思維,撐港台運動認為,這與香港核心價值之一的言論自由相違,令人遺憾。

張先生在「解決中共是否港台責任」一文中偷換概念,指責港台議事論事節目:「守護最後的燭光」如實報道六四血腥鎮壓,對比東歐的發展,就是反共,暗指這些報道和言論屬於政治動員。這正正是共產黨那套「傳媒是國家宣傳機器」的理論,報道和言論等於鼓吹的論調,才引申出這種報道等於政治動員的說法。

殊不知道,報道是事實陳述,受眾感覺卻是主觀的,與寫作報道者的意願未必有必然關係。幸而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計劃在2003年因市民反對而擱置,否則一切當權派不中聽的聲音,不願見的文字,都可以任意羅織鼓吹、煽動、顛覆等罪名,而加以遏止。

張先生以一個節目以八九年的六四鎮壓與東歐和平變天相比,便視為反共,明顯是個人意願的反照,也犯了以偏蓋全的毛病。撐港台運動尊重張先生的思想自由,但以此強加於節目主持人之口的做法則不敢恭維,而藉此進一步質疑反共是否港台政策更是不可接受。

以張先生的推論,香港電台有眾多支持政府政策的節目,則張先生應質疑為政策護航是否屬於港台政策。當然,張先生是不會質疑的,因為這確實是他心目中的港台應有政策。

歸根究底,張先生的評論一如其他狹隘的親建制言論,認為香港電台是政府部門,所以不能批評中共,否則便是反共,是咬餵養它的手,要加以禁止。撐港台運動認為,這套思維是錯誤的,亦不符合公共廣播服務機構的角色。

根據聯合國社科文組織的定義,公共廣播服務機構是由公眾建立、公帑資助、為公眾利益服務的廣播機構,須要為公眾發聲,並非政府的宣傳機器。廣播處長作為港台的總編輯,對內,他要尊重前線人員的專業空間;對外,他應該堅實地執行為公眾利益服務的公共廣播政策。他執行總編輯職務時,絕不能以個人喜好或為政府護航為已任,否則,便不配領導公共廣播服務機構。

撐港台運動促請廣播處長挺身維護港台的編輯自由,而更徹底的做法,是讓香港電台脫離政府部門系列,減去其不必要的政治壓力,讓香港的言論自由可以有更多元化的基礎支持。

撐港台運動憂慮,張先生的言論,是另一輪攻擊港台的開始,藉此向港台高層施壓,期望港台出現自上而下的自我審查,為港台言論定下禁區,將香港傳媒CCTV(中央電視台)化進一步推廣。

我們相信,香港市民眼睛是雪亮的,這種攻擊只會引來更大的反彈,提醒市民更珍惜港台不時受壓的言論空間和編輯自主,並須警惕港台會否出現自我審查、廣播處長有否施壓設限?

回應這些攻擊,撐港台運動呼籲市民參與七一遊行,一齊撐港台!

若有疑問,請與本運動成員麥燕庭或羅沃啟 (Email: info@SaveRTHK.org) 聯絡。

參: 香港電台6月4日議事論事:守護最後的燭光(被指反共的節目)

余錦賢:議事論事「闖禍記」(信報 2009/06/16)

June 16th, 2009 by 李銳華 Clement

【原載自 2009 年 6 月 16 日《信報財經新聞》】

……六月四日晚,港台節目《議事論事》製作了一個名為「守護最後的燭光」的特輯,結果分別惹來《星島日報》杜良謀撰文指「中央官員大為震驚」(六月十日)及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張志剛在《經濟日報》專版中左一句「反共意願」右一句「反共立場」(六月十一日)。

請容筆者複述「守護最後的燭光」的內容,立此存照。首先,六月四日晚上七點,主持李小薇在《血染的風采》的音樂墊底下,於維園足球場做直播。她劈頭就以哽咽的聲線說:「二十年前,在北京天安門,一場由學生自發舉行的愛國民主運動,最終在中共政權的血腥鎮壓下告終!」
……篇幅所限,只能說,大家應該可以想像到,杜良謀為何會說「中央官員大為震驚」,以至張志剛為何會質疑李小薇有「反共意願」,香港電台有「反共立場」吧!至於筆者,只想向主持李小薇、編導徐岱靈、監製馬占威致敬。

香港,好彩仲有香港電台!。。。


全文(只限信報訂戶)

在信報網站原文可以看到很多讀者的意見。

Joseph Wong: The Shadowland (SCMP 2009/06/10)

June 12th, 2009 by 李銳華 Clement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June 10, 2009)

Joseph Wong 王永平
Jun 10, 2009

Twenty years ago, Hong Kong people’s support of the students demonstrating in Tiananmen Square hardened China’s view about the risk of democratic development in the territory. Hong Kong’s Basic Law, adopted by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eight months after the bloody crackdown on June 4, 1989, stipulates that the ultimate aim of universal suffrage should have regard to “the principle of gradual and orderly progress”.

(One of the RTHK programs covering the 20th Anniversary of June 4th,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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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香港電視傳媒與六四20週年專頁

June 2nd, 2009 by 李銳華 Clement

香港的電子傳媒怎樣報導六四20週年?「香港人權監察」列了一個表,可供各位參考。

http://hkhrm.org.hk/hkmedia6420/

以下為其中一個節目「香港電台。議事論事」:

蘋果:《鏗鏘集》製作六四特輯,黄華麒曾要求剪接時「監場」

May 26th, 2009 by 李銳華 Clement

【原載自 2009 年 5 月 26 日《蘋果日報》】

隔牆有耳:港台有 Live 台長冇 Life (李八方)

每年春夏之交,北方總係被一股政治高氣壓籠罩,今年六四 20周年,呢股高氣壓更大規模集結急速南下,好多傳媒機構製作六四 20周年新聞特輯時如履薄冰,連港台都不例外,干預編輯自主烏雲蓋頂,陰霾密佈。
港台電視節目《鏗鏘集》好多個月前已籌備回顧六四特輯,一連四集節目上星期一起出街,噚晚播出第二集。港台中人向八方報料,指台長黃華麒十分關注呢幾集《鏗鏘集》內容,過問製作大綱外,更要求剪輯時「監場」,後來唔知事忙抑或其他原因冇到,只係在節目出街前攞咗盒帶過目。

新聞部早準備播專題

港台中人指,台長雖然係總編輯,但慣例上唔會過問製作過程以體現編輯自主,要求剪輯時監場,甚至出街前先睇片,更加極之罕見,佢話記憶中前台長張敏儀就未嘗咁做,不過麒叔係拍攝紀錄片專家,想重操故業過吓癮露兩手,下屬條氣唔順亦冇得異議。

麒叔對《鏗鏘集》回顧六四似乎十分緊張,據講日前特別召見電視部高層,問清楚仲有幾多六四嘢未出街,知情人士稱,該高層如實滙報已製作準備出街節目安排,麒叔聽完冇要求加碼,反而認為夠皮,即是港台唔使再製作有關六四嘅電視節目。
既然台長有指示,下面啲人自然曉煞車,影響所及,《議事論事》下星期四六月四日當晚,想直播維園燭光集會計劃都可能有變,如果做 live直播非一般香港人高呼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口號,恐怕有人烏紗不保,命都冇呀!《議事論事》製作人員則同八方講,仍在研究當晚直播安排,暫時未有決定,但強調冇受到任何高層壓力,主要係解決技術問題,直播機會都幾高。

麒叔事事親力親為,干預港台編輯自主似層層,好彩新聞部早有準備,製作一連九輯六四專題,今日起喺朝早《新聞天地》播出,當中包括訪問學運領袖。六四變成香港傳媒禁忌令人憤怒,八方聽聞多個月前,西環已私下搵傳媒高層傾偈,好理解咁話,今年六四新聞可以報道,但不必大做,國家今天這麼富強, 20年前的事,說來幹啥!

兩週年。。。

March 28th, 2009 by 李銳華 Clement

兩年前 ( 2007 年 3 月 28 日 ) 係廣播道發生嘅企圖謀殺香港電台嘅案件, 疑兇相信仍然持有武器。 在此呼籲市民要提高警覺 。。。